宋之集權 (溫習重點)
資料一:改寫自黎傑《宋史》
是時藩鎮盤據土地,宋太祖乃令節度使所領支郡,皆直隸京師,不屬諸藩;節度使之職則改以文官充任。又規定於諸州設通判,與長官均禮。軍事方面立更戍法,使將不得專其兵。……唐代天寶以後,藩鎮租稅所入皆以自贍,太祖又置轉運使掌財政。
宋代如何革除唐末以來的藩鎮之禍,從而鞏固中央政權?(15分)
題目先要回應【唐末以來的藩鎮之禍】,再指出【宋太祖如何革除,從而鞏固中央政權】。在下好輕輕寫個架構比大家啦。
【唐末以來的藩鎮之禍】﹕
- 唐代節度使握有鎮守地區的軍政大權,不服從中央號令。
- 唐末以來武人擅權
- 唐末五代,藩鎮把持財政,稅收不上中央
【宋太祖如何革除,從而鞏固中央政權】﹕
1 宋太祖乃令節度使所領支郡,皆直隸京師,不屬諸藩//節度使之職則改以文官充任
- 宋太祖改革地方政制,設「四監司」,帥司掌軍事與民政、漕司掌財賦與轉運;憲司掌司法刑獄;倉司掌常平倉與貸放錢谷等事,互不統屬,互相監察。
- 凡各地節度使來朝,即遷他處,或留在京師遙領其職,使調離原有地盤。以文人任節度使、統軍及出替離任之節度使,使勇將不能擁兵作亂.
- 地方軍事交由文人統率,中央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亦以文官擔任主要官員。
2 規定於諸州設通判,與長官均禮:
- 由中央任命的文臣(知州)擔任地方長官,主管州內行政,每三年調任一次。
- 各州設通判,知州所有文件必須交由通判副署方可下行,以限制知州的權力。
3 軍事方面立更戍法,使將不得專其兵:
- 行更戍法,命禁軍每三年換防一次,調兵不調將,使「兵不專將,將不專兵」,避免黃袍加身的事件。
4 唐代天寶以後,藩鎮租稅所入皆以自贍,太祖又置轉運使掌財政:
- 弱化為地方財力,規定地方財政除了必要開支外,稅收交由各路轉運使運至中央,地方不得有餘財。